1. 增值税
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,应当缴纳增值税。纳税人为应税货物、劳务的出售人或者提供人。但是也有一些例外。 货物、劳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决定了其经营活动发生地是否在德国境内,但是也有一些例外。例如:不动产的提供地是土地所在地;可移动货物的提供地是该货物所在地;会议、展览、娱乐、培训和教育的提供地是劳务提供地;金融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大多数设备租赁、知识产权的使用和广告业,如果收受人是企业家,则是收受人所在地。非发生在德国境内的货物、劳务提供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。
德国的增值税也对从欧盟以外国家进口到德国的货物征收。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9%,低档税率为7%(适用于农产品、食品、书籍等)。医疗、金融、保险、不动产交易或者长期租赁活动免缴增值税。
2. 公司所得税
合伙人公司或者公司都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。属于联邦税。
3. 团结互助税
东西德统一以后。为缩短东西德地区经济差距而设立的税上税。当初为公司税的7.5%,现为公司税的5.5%
4. 营业税
营业税是一种税前税,是根据企业收入和资本这两个方面综合计算和征收的。是一种乡镇税。大部分归乡镇所有。税率也由各乡镇所有。税率也由各乡镇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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